关于查封企业账户时间问题
你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在申请期限快到时,你可继续申请财产保全,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一般是六个月。 我的补充: 2014-04-29 11:15
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
至案件终结。
可在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
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期满前可续期,续期一般不超过前述期限的一半。
一般是六个月,到期前可以申请续封
到期后可以申请续封的,查封对方财产时要提供担保,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一次查封账户6个月。。到期在申请,申请没有次数限制。
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半年,可以再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