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开发商虚假宣传内容和合同不一致,认购定金要不回来了
开发商虚假宣传内容和合同不一致,认购定金要不回来了 本月初在一楼盘认购了一处房产,定金一万,团购费四千。合同上写的在7日内缴纳剩余首付和签订购房合同。经和置业顾问协商,缴纳首付和签订合同的时间改为了本月底,但是是口头协商,没有落实在合同上。但至始至终,置业顾问都没有给我们出示正式的合同范本。
我们在协商的时间提前了几天到购房部去签订合同,但合同上写的交房时间比置业顾问介绍的晚了3个月,且承诺的就读学校也不答应在合同中提现,还包括承诺的物管公司。售房部以展厅公示了合同为由,但售房部公示的购房合同范本上交房时间栏是空白的。
现在当时负责我们的那个置业顾问已经不在这个楼盘上班了(但我们去前合同前2天她还和我们联系让发购房的相关证件,所以不能确认是不是故意躲避),但售房部还是承认置业顾问把时间搞错了。
我们现在以合同双方无法谈妥为由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但开发商不愿意。合同不愿意进行修改,定金也不退。
售房部开始说合同的交房时间是不能更改的,后来又说去申请,但不确定能不能申请下来。但学校是不能写进合同。还说可以在总价上再优惠1万元。
但这样一弄,相当于置业顾问说的有欺骗误导性质,我们不想要这个房子了,想退定金。双方合同谈不好,法律规定是可以无条件退定金了。
现在需要怎么做才能让开发商答应退定金呢?
可以以个人名义给开发商发函来保障资金的权益不?
如果钱一直退不了,以发函的名义证明是因为双方合同没谈拢,开发商还可以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吗?(认购协议上写的规定时间没签合同,开发商有权利卖给其他人)
一万元不是小数目,希望大家帮忙出出注意,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land……(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4-04-25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