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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轻伤害案件

轻伤害案件 我的一个朋友打架把对方的手背肌腱砍断了几根,轻伤害,现在案件已经到了法院,公诉。还未开庭,经过法院的工作人员协调,我方愿意作出经济赔偿,法院工作人员要我们明天就吧钱带去法院,签协议,说经济赔偿了就不会有实刑了,请问这种还未开庭就先签协议的是怎么回事呢,如果没有实刑的话,像是缓刑啊这种,会不会影响到我朋友的工作呢?会不会丢工作呢。急 急 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四川)
提问时间:2010-10-30 18: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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