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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 我和我老公是2009年12月25日登的记,2010年3月在他家老院盖的房子,钱是我娘家给他,我们有写的证明,上面写着,盖房钱是我娘家给的,归我老公所有,有我婆婆和他弟弟的签名,如果现在我们离婚了。那新盖的房子,我有权利要回来吗?或是把盖房子的钱要回来吗?他们的邻居都知道是我家给盖的。这个能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波1103(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0-10-29 18: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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