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无奈想选择离婚,想问问婚前财产问题
无奈想选择离婚,想问问婚前财产问题 无奈的想到这样决定真的很痛苦,我的情况是这样:我和我的父母是南京本地人,2006年工作以后,父母将我们三人居住的福利房卖掉以后作为首付,然后由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新房,作为我们三人居住和将来结婚的房子,由我们三人财产所购买。并且房产证以我和我父亲的名字登记的。并且一直由我个人公积金还贷。我和我妻子是2007年认识,她是四川人,农村户口,与2008年3月登记结婚,5月份将她在老家的农村户口迁至南京来。之后从2008年至现在2010年末几乎没有工作过,也没有生育,她的养老社会保险三年来几乎一直是我来支付。几年来渐渐觉得真的相处的不合适,而且她也有生育障碍,一直没有要到孩子,两人的感情渐渐不好了,现在已经是闹得不可开交的地步。我想走离婚这条路,但是房子是我以及我父母的结婚前独资购买的婚前财产。婚后我和我妻子的收入也几乎是我一个人维持的,并且她的一切社保医保也都是我替她缴纳的。我想咨询一下: 1.房子是我和我父母生活的根本,并且是婚前财产,房产证上面也只有我和我父亲的名字,是否应该判个我个人以及我父母方. 2.至于现在的共同财产,虽然婚后只有我一个人在工作,但应该是我和她进行分配是否是这样? 3.相关法律上是否有规定说婚前财产在夫妻结婚5年以后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婚前财产在夫妻结婚5年后离异,配偶可以分得一部分。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yhel……(江苏)
提问时间:2010-10-27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