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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溺水身亡事件中的民事赔偿责任

溺水身亡事件中的民事赔偿责任 死者和其它5人,相约到水库旁边游玩,中午吃饭时喝了白酒,到水库边时,死者去买来啤酒,在水库边喝酒,在下午六点左右,死者和另一人相约下水游泳,死者不幸身亡。当时,其他人劝阻当事人不要下水,不听劝阻,死者溺水身亡,当时,岸边的人看见当事人溺水时,已经向周边路人求救,并及时报警,可无人相救。这种情况,没有下水游泳的人和同死者下水游泳的人,应该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xs528(云南-丽江)
提问时间:2014-04-1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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