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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溺水身亡责任及赔偿

孩子溺水身亡责任及赔偿 两名15岁男孩在大凌河管辖范围内的一人为采砂遗留下的沙坑溺水身亡  该处无任何警示标志 无任何防范措施 请问该管理部门该承担什么责任?如何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姚福汉(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2-07-09 18:5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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