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合作问题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作如下回答:
1、你们之间虽然没有正式的合作协议,但事实上两人均担房租,均分利润,并且对方也承认在与您合作, 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实际合作关系。
2、你们合作经营中,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据您所述,你们的宣传、招生、开的票据都是用的学校的品牌,并且票据上盖的是分校的盖,所有的这些都能证明你们是合作经营分校,因此经营过程中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对方不能借口与您个人合作来逃避学校规章制度的约束。
3、对方在合作过程中有瞒报金额,做假账等行为,如果对方利用职务之便,将收缴的学费等款项占为已有,如果数额达到五千至一万以上,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4、如果报警不立案,或者不想通过报警处理,只能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将相关费用私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并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对与其的谈话录音,收集对您有利的证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对方态度有恶劣,可以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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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有一定影响 的
协商或者起诉
你好,搜集对方瞒报账目侵吞财产的证据,先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方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消防不合格可能会影响经营,建议整改,祝你维权顺利
你是以培训学校股东身份,在获得自主开办独立经营分校的授权后,自己开办了一个分校独自经营。另外又与他人合伙开办了另外一个分校,约定合伙期间与他人共同经营,费用均担,盈利均分。现因收支不明账目不清已经无法继续修持另一分校的共同经营关系了。你开办的分校及与他人另外开办的分校均无独立办学招生的法定资质,没有法定的招生主体资格。你可请求有办学招生主体资格的培训学校以管理混乱影响学校声誉为由出面干涉,指定清算小组清理财会账目及债权债务,理清盈亏数目,你俩在分担盈亏基础上解除共同经营的合伙关系。如合伙人拒绝可以培训学校名义撤销与他人合伙开办的分校,责令仃止继续招生,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对方现在不予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只能向法院起诉。而法院注重的是证据,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
1、如果和公司同意,应该有股东会记录;2、收集合作人实际合作(投入资金、支付房租、收费,开票,管钱的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合作了;3、收集合作人瞒报金额,做假账等的证据(证明他违法、违约;4、和合作人谈话、通话(录音)、发短信,说明合作方式要求签订合同,以证明合作内容;5、然后起诉要求解除合作,核对账目,清算。6、不太合格(面积有点小,不影响合作清算。
法律上可以解除合作关系,依法清算,可以要求停止使用分校的名义等,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您好!
首先,您与合作方的合作构成变表见代理,应当认定为是您的学校与他的合作。
其次,建议您到警察局报案:职务侵占罪。
第三、如果公安立案侦查,您或者学校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补足款项并赔偿。
第四、如果公安不立案侦查,您或者学校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补足款项并赔偿。
收集、固定证据,按事实合伙关系要求解除合伙协议。
协商无果,立即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协商解除口头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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