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为防卫过当结合实际判断,看具体的原因和过程决定。至于治疗由医院决定,假设“患者”一方坚决检查和医治,检查无异样时费用则不属于合理损失了,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
追问:是她先用石头砸看父亲的,然后又仗着自己是女人,故意推推搡搡,两次把我父亲推到在地,我父亲实在气不过才用手上的皮管抽了她一下,她就大声哭喊,之后去医院住院了。我们为了早点平息事端,就答应出医疗费,并且先拿了6000元给她家。派出所的人去医院看过了,说是轻微挫伤,可是12天了还不出院。我们真对她没什么办法了吗?谢谢!
回答:果然,你说的情形当然不属于正当防卫,是“事后防卫”,不能免责,只是对有过错可以减轻赔偿。
追问:是当时发生的,她把我父亲推到,我父亲才还手打她的,怎么成“”事后防卫”了,法律是这样认定的吗?真是搞不懂了。
回答:“事后防卫”不是法律概念,所在的打了引号,从法律上说也是故意伤害行为,只是可以适当减轻赔偿而已。
追问:谢谢您耐心的解答,现在她就是在医院不出来,说是还要住20多天,医院叫她转院她也不转,看样子是讹上了。请问这种情况是我们等着她出院后调解,不合理费用让她先上诉等法院判决,还是可以先行上诉呢?
追问:急盼得到您的建议,谢谢!
回答:一是与医院协商让医院出具情况说明或者证明,将现在的情况证实一下。二是等他起诉也行,从法律上说自己也有权起诉。
追问:首先与医院协商出具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我们是无法做到了,因为主治医生就是她家亲戚,是不会为我们出此证明的。其次她可能也不会去起诉,就是想讹钱而已,派出所也拿他没办法。看来实在调解不了,她又要住院一个多月,我们只能自己起诉了,只是没有医院的可出院而不出院的证明,不知道法院会如何判决,会不会就按一个多月的治疗时间来判决呢?
回答:损失是多少由对方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