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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中山市在群众面前脱她人上衣侮辱并辱骂她她能获得的精神赔偿多少?

中山市在群众面前脱她人上衣侮辱并辱骂她她能获得的精神赔偿多少? 事情是这样的:
我认识我老公前有个女人给性药我老公食后自己强行到香港生了一个女孩,但生了以后发现已经和我结婚了就总是在我家吵事,而且到处张贴字画侮辱我和我老公,最后我老公判了扶养费,但我老公确是没钱而且没财产,到处张贴侮辱我老公就更难打工作,所以一直没给扶养费.
对方准备又发脾气来我家搞乱用摩托车防导锁打烂我家门的玻璃,被我发现了并和她们争吵起来,我报警了,但警察未来到前她们三个比我大的女人殴打我一个女人,而且强行在群众面前脱掉我的上衣并辱骂我,在殴打地过程中她们也打伤了我妹妹.
她们说是要和解,但有派出所还是说要用刀砍死我和我的BB,才8个月大的男孩,那个女人愤怒我生了个男孩?

请问在中山这样的情况能向他们索赔多少的精神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mmer……(广东)
提问时间:2009-02-27 14:3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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