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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造成的十级伤残能赔多少?能要求精神赔偿吗

人身损害造成的十级伤残能赔多少?能要求精神赔偿吗 我去年九月被人打断右手食指,后公诉至法院,法院判了他三个月拘役,民事部分的医疗费及误工费由法院调解赔了一万三,后续治疗费及伤残赔偿待发生及鉴定后另得起诉。现鉴定为十级伤残,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金,我有一小孩三岁,父母退休。另外我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当时调解我不愿意,但律师说我愿不愿意法院都会轻判,因为他愿意赔,判的话可能只得一万一,所以违心的签了,现在对方反而嘲笑我残废了,我起诉的时候能提出精神赔偿吗?如果伤残赔偿了,以后发生的医疗费是不是只能自己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青梅(广西)
提问时间:2010-04-2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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