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附加协议要求提前两月辞职,我已经做到了,但单位还是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附加协议要求提前两月辞职,我已经做到了,但单位还是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附加协议内容如下:
1.本协议期限为2014-xx到2016-xx,本协议随项目结束而提前结束
2.协议期间,甲方给予乙方的项目岗位奖金xxx元,本协议终止日起不再发放奖金。
3.乙方谨此同意,不得在协议期内向公司提出辞职,如果乙方在此协议期内因存在....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自行提出辞职,或者未经公司实现书面学科自行离开公司,乙方向公司返还已经支付的所有岗位奖金。
5.乙方在本协议期内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赔偿责任与赔偿金。赔偿金最高不超过xxx元。



目前情况:
我已经提前两个月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公司还是不批准,甚至以走劳动仲裁,让我无法去下家公司报道作为威胁。

请问我应该怎么做。能够在不影响我去下家报道的前提下,尽快的解决。两个月时间一到我就得去下家报道。
另外,公司让我交赔偿金是否合法,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ywin(上海)
提问时间:2014-04-14 21:3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