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信访三级复核终结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事实不清诉求裁决不公还能起诉吗?
信访三级复核终结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事实不清诉求裁决不公还能起诉吗?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后我对此不服。我是1973年参加工作,1995年9月与企业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本人劳动合同第三条就是违法自行统筹不给职工上社会养老保险等待遇。为此经常发表不满言论,遭企业报复以有举报本人信件为由于1998年6月停止工作反省。期间数十次找相关领导澄清信件给说法安排工作。劳动合同到期找领导还不安排工作也不及时与我续订劳动合同,让我继续反省。2000年企业改制找相关领导这时他们说我以被除名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至今也没有给我出具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信,也没有收到过企业任何经济补偿。2007年迁安人社局出具答复,唐山人社局出具复查,河北人社局出具复核意见书都是听信企业一面之词,偏袒企业没有依理,依据,依法,依规出具意见书。致使我的养老医疗失业经济补偿,工资损失赔偿至今得不到解决,恳请律师能否代理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ides……(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4-04-1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