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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遗产问题,寻专业法律人士专业的回答!

遗产问题,寻专业法律人士专业的回答! A女士于1993年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方式继承了她母亲的一套当时私房拆迁转公房的房产,后又转为了私房房产证是A女士的名字,一直到几个月前A女士因病身亡了。A女士和丈夫B先生是2次婚姻,分别在上一次婚姻中育有2个孩子,A女士的2个孩子判给了前夫,而B先生的孩子则是由他抚养。A女士的亲生儿女认为因为法律上有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这样的话,这个房子就作为A女士的私有财产直接划分为遗产归B先生与他们4个孩子共同分配。(当时的遗嘱还存在,见证人也都存在)但现在B先生认为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他应当先分一半,剩下的一半再有其和其孩子们共同继承! 如果他们的孩子现在起诉的话,胜算是多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imei……(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10-27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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