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袖珍石猴犯法吗
这是要审批的
宠物市场出售所谓 日本袖珍石猴(7张)“日本袖珍石猴”,其实是[1]日本猕猴(学名Macaca fuscata)或猕猴(学名Macaca mulatta)低龄幼仔。日本本土所产猴类只有日本猕猴一种[1]。灵长目中并无名称为“石猴”的猴类。
这些猕猴幼仔在年幼时期就通过非法捕猎、从合法饲养单位非法交易等手段流入宠物市场。而由于其所谓的“可爱”等特性受到一些宠物爱好者追捧和购买。这类购买进一步刺激了对猕猴的非法捕猎和非法交易,并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2]。
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并且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所有的灵长类都归入附录Ⅰ和附录Ⅱ上[5]。也就是说,无论“石猴”是何种猴类,是否为野生,其原产地是否在中国,其地位都等同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饲养猴类需要取得省林业部门的饲养繁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