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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适用期辞职,工资结算

适用期辞职,工资结算 你好,我和用人单位试用期期间未签订任何合同,适用期为2个月,工资1200/月,现在我已经上了1个月零12天的班,觉得工作不适合,提出辞职,可以随时走吗,工资用人单位应该怎么结算,何时支付,用人单位要等到他们平时的发工资时间,也就是35天后,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fr198……(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4-04-1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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