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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进入1家公司,2012年因本人工作表现突出提升为车间主管
2008年我进入1家公司,2012年因本人工作表现突出提升为车间主管 2008年我进入1家公司,2012年因本人工作表现突出提升为车间主管,2014年3月份因公司订单少须裁员,公司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但不给予赔偿金,理由为去年本人有3张书面警告本人已经签名,(但是警告都己过半年了也是因下属犯错就连同主管1起开警告)这样合法吗?现公司以本人不办理离职手续发岀通告不准本人在进入公司,现在本人须要怎样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4-04-12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