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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2008年7月,他们离婚时将所有房产赠与给儿子,介未过户

2008年7月,他们离婚时将所有房产赠与给儿子,介未过户 2008年7月,他们离婚时将所有房产赠与给儿子。但一直没有过户,2012年男方欠债务离家出走后遭到诉讼多起,被法院判决还钱,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前妻以儿子名义确认房产赠与他了,法院判决当时赠与有效。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舍得的诉讼(江苏)
提问时间:2014-04-11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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