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对方先动手打架,派出所偏袒对方该怎么做?
对方先动手打架,派出所偏袒对方该怎么做? A喝醉酒把B家放在家门口的东西扔了,B趁A晚上睡觉没锁门,晚上12点到他家把A给打了!(A没还手喝醉了)A第三天去派出所报案,(A被打伤心疼钱没去医院看),第四天A和老婆从B家门口过,A走在前面,B家里3个人冲出来打A的老婆,A见老婆被打,顺手拿起石头扔过去,把B的老婆扔伤了,B报了警。A的老婆心疼钱也没去医院看,B的老婆去医院花了5000元医药费。派出所调解时要A出5000元医药费(B派出所里有熟人)A不肯出,说B把他也打伤了,要两清。调解不成,A不愿签字,B说要起诉A。两件事都是B先动手打人!请问A现在该怎么做?要不要在派出所签字,如果B起诉,A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请教111(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4-04-10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