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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能否打官司

咨询能否打官司 请教关于股权争议方面的专业律师:我所在单位的厂长在2004年的时候秘密的召集厂里七个骨干开会,说是为了奖励大家以往的努力工作和以后能够长久的在厂里继续干下去,所以厂长决定以她为董事长,其他七位入股成为股东成立一个小公司,新成立的小公司是以当前正在经营的大公司为依靠的,也就是说,厂长以大公司的股份为主,七位股东的股份为辅,来成立的小公司。因为当年成立的时候厂长是以秘密的形式进行的,(厂里的骨干太多,怕大家知道引起公愤,所以一切都是私密的)所以大家在出资以后什么合同也没有见到,就只有当时交到财务手里的时候会计给大家开了一张收据。此后的几年,大家就在年底的时候拿分红。(不是小公司经营利润的分红,而是当时大家出资的30%的分红)今年由于种种原因,七个人当中有三个人打算辞职,于是和厂长坐下来谈到这笔股份,可是厂长以大家没有任何合同约定为理由拒绝退还股份,并且说,我每年给你们30%的分红,已经给了四年,你们已经比当初出资的时候多拿钱了,那原股份我是不会在退还给你们的了。
    现在我想请教律师,我们三人要打这场官司,能打赢吗?我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证据,我们要如何搜集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来打这场官司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isig(北京)
提问时间:2009-02-2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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