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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动手先打人

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动手先打人 之前有身体接触,公交下车时他推我,之后口角,他动手打我
我有自卫,还手一次。
然后被众人拉开,于是我停手,但是口中喋喋不休,之后他连续给我2拳,报警后警察让我先看伤,但只是眼睛看东西模糊,导致我不能上课,只好回家休息,如果我去派出所,我是否可以让他来赔偿我1天的培训费?还是另有其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sten……(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9-02-2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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