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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想收养一个男孩,4岁的·5岁的都可以

我想收养一个男孩,4岁的·5岁的都可以 我们两口子都已经43岁啦,是农村的,有一个20岁的女儿和一个10岁的儿子,生活很幸福,可是在去年的教师节学校放假,儿子和他的同班同学四人一起去玩耍,不幸的是掉进我们村的水库里溺水身亡了,为了我们不再去想他,商量决定在收养一个男孩来寄托相思之苦,请问律师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彩书(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4-04-07 13: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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