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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女方原户口所在地街道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还要补差额吗

女方原户口所在地街道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还要补差额吗 尊敬的律师:
你好!
本来我们夫妻是宁波户口,所在街道不同。我老婆怀孕五个月时,我们的户口都迁到了江西。因为宁波有人照顾,生孩子是在宁波生的,因为孕检要暂住证,就在我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了暂住证。生孩子时身份证还没有换好,身份证显示的地址还是我老婆原户口所在地。生完孩子后已经在江西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并上了户口。我老婆原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要求我向本地缴纳社会抚养费,说让江西撤销罚款,或者要求补交两地罚款的差额部分,这样合法吗?我还要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eqio……(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4-04-06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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