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与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与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您好,我现在正处在离婚的边缘,所以想咨询您几个问题。我与妻子是2000年结的婚,婚后生有一子,今年十岁了,感情基本还算可以,婚后一直与我父母同住。去年的时候一起借钱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我俩各自给亲戚借了一部分,再加上自己一点积蓄买的,房款还没交全,房子也还没有交付使用。
后来她可能是通过聊天认识了一些聊友,具体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有一次有人给他打电话被我听到了,是在凌晨4、5点的样子,还说到他要送衣服给那个打电话的男的,为此我们吵了架,我也动手打了她,但是事后我也就把这事逐渐淡忘了,没在继续追究。再往后,她工作性质变了以后,就经常出差,一个月里在家呆不了几天,我怀疑她在外面有外遇了,但是没有证据,我也没追问过她。去年的时候,我因为一时的糊涂,也是为了发泄对她的不满,我在外面与另外的女人发生了肉体关系,后来被她知道了后给我大闹了一场,要跟我离婚,最后在我与家人的努力与恳求下,没有离成。从那以后,她就对我跟家人一直没有好脸色,我原本以为经过一段时间后可能会慢慢变的好起来的,但是没想到,就因为昨天一件事情,她把我惹急了,我就又一次打了她,为此她坚决要离婚。事情的原本经过就是如此,我就是想咨询您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如果离婚这算不算家庭暴力的范畴,我是否算是有过错的一方。如果是,那么要是她起诉离婚的话,关于孩子的抚养权还有我们共同购买的房子与债务应该如何分配,法院会如何判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h110(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10-24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