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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仲裁判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我计划重回公司,就在我要回去的前两天公司突然发文把我原工作部门撤消,这样我

仲裁判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我计划重回公司,就在我要回去的前两天公司突然发文把我原工作部门撤消,这样我 仲裁判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我计划重回公司,但公司突然提前两天发文把我原工作部门撤消,并将我挂在人力,这样原来的劳动合同也无法继续履行(劳动仲裁是按第四十八条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并裁定我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且公司将我的岗位放在人力中心(这里全是公司无岗人员暂时管理部门)而且没有与我进行过任何沟通,我是否可按原裁决书申请重新立案,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第四十八条赔偿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ssic……(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4-04-03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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