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14岁,我18岁,自愿发生性关系,然后分手了,她告我强奸
这是不成立强奸的
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自愿的不够成。
如果已经年满14周岁,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
年满14周岁,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
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
如果已满14周岁则不构成
你好,如果女方未满十四周岁的话,是要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