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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问题

工伤认定问题 1995年3月11日上午9时,我作为一名邮运员去支局拉邮件,途中发生事故。后经抢救脱险。当时没有工伤认定。但单位一直给我工伤待遇。医药费实报实销。不论是当时的邮电局还是现在的邮政局。不过今天财务通知我说市局要工伤证明,否则不予报销。我去了一趟劳动局,经询问已过申请时间。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吗?
  主要是一过期限,事故处理为对方责任(但对方是个人且家中非常贫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zhi(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09-02-2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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