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起纠纷应该如何定义呢
这起纠纷应该如何定义呢 律师你好!2006年起我在一家公司做设计师,工资一直很低,工作到2010年时因为要买房结婚,老板给了10万(我写了借支单,内容是:借支款10万元),说只要在公司工作十年这钱就不用还。2012年因工资实在太低(3000元),我小孩出生,又是房贷,上有老下有小的,这点工资实在不够用,多次与老板协商涨工资未果,后提出离职,老板避而不见,只好在还有1万多的工资未领的情况下自离了。没几个月老板给我发了封催款涵要我还钱,说约定工作十年,我没工作十年所以要还钱。我想咨询下,这应该是属于借款纠纷还是劳动纠纷呢???现在对方以借款纠纷案把我告上了法庭。我手上有对方2012年发的催款涵,上面明确写的约定的工作十年,如果真的要还钱的话我能不能只还没有履行的四年钱了???希望得到您的意见和建议!!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4134……(湖北-天门)
提问时间:2014-04-02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