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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工资待遇纠纷

工资待遇纠纷 您好:我是一个事业单位聘用的出纳,我与单位签订的市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写明我的待遇与正式工相同,但我的工资只有在编人员工资的1/2。  请问此种情况我有权要求同工同酬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宽宝(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4-04-0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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