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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导致交通意外死亡处理

醉酒导致交通意外死亡处理 刘某,男,57岁,岳阳经开区西塘镇仁长村民,泥瓦匠。前段时间,同村王某在岳阳市云溪区新建厂房,口头雇佣以160元/天,雇佣其一同前往去建筑。在晚上下班后,由于当地停电,19.30左右,王某带领刘某等四人准备外出去洗澡,在无红绿灯及人行道的双车道大路边上,双双并排行走。被徐某醉酒骑摩托车从背后撞飞20米后,当场身亡,当场留下数摊徐某的呕吐物,皆酒臭之味。后交警赶至,将徐某送至医院抢救后,无生命危险,现已康复。现交警划分责任为徐某85%,刘某因为是二人并排走,人走在靠近车道边,负15%。请帮助确认划分是否合理,以及善后赔偿应该怎么处理,谢谢。另,此摩托车无任何保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40221……(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4-03-28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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