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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各位律师

麻烦各位律师 本人河南商丘睢县潮庄镇北村村民,村委会和金地源房地产公司以搞新农村建设征可耕地300亩作商品房开发,每亩补偿4万,镇政府不作为?为什么?我有一块300平临路门面房宅基地是同村转让给我的,4年前准备盖房子村委会不让说搞新农村建设,现在确实搞小产权房,金地源公司要在我的地上盖商品楼,4间房的门面地1间门面房也不给。给我按4万一亩标准补偿。我能起诉开发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dihu……(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4-03-28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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