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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各位律师给予解答?

麻烦各位律师给予解答? 张某【男】与刘某【女】婚后生了两个儿子,张某系入赘,后农村分地基一套,离婚后小的儿子跟随父亲,离婚后张某【男】与前妻协商陪给地基一半的金额8000元【原地基16000元】将地基给男方,后经法院判决生效,离婚后张某再与王某【女】结婚已十年,其间在先有的地基加盖了五层,去办房产证时名字系男方前妻刘某,房产局声称当时法院判决并未注明几栋几号房产归男方所有,法院方面曾写过一张收到男方赔偿金额8000元的收条,也并未注明几栋几号,房产局要求必须男方前妻到厂亲自证明,但男方几次请求前妻协商无果,请问这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嗳殇--(云南-曲靖)
提问时间:2013-07-21 14: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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