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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理赔

工伤理赔 我是一名农民工,今年57周岁,女,在朔州一工厂打工,发生工伤,鉴定为八级伤残,经劳动仲裁,依据【山西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工厂应赔偿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共计本人44个月工资;单位不服仲裁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我超过退休年龄,依据【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不能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请问:我是否应享受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就业补助金?

劳动局认为农民工没有退休年龄,并且【山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在国家规定就业年龄内就适用本办法,条例中第八条也明确规定应该享有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法院认为既然是在工厂干活就是工人,就得按【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超过退休年龄就不能享受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淘淘猫(山西)
提问时间:2014-03-26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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