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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该承担寻找逃避拘留处罚的被处罚人的责任吗?
受害人该承担寻找逃避拘留处罚的被处罚人的责任吗? 您好,在这起治安事件中,派出所将处罚5天的治安拘留结果先后通知了受害人和被处罚人(事发前两人并不相识),而被处罚人并未被拘,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受害人多次去派出所询问,刚开始回答是此人正在申请复议,复议期满后,却被告知此人并未申请复议,现已外出,受害人却在县城内多次看见此人,于是又向派出所提出执行拘留,派出所回答是见不到人。受害人提出派出所可向此人叔叔询问(事件就发生在其叔公司门口,此人当时也正是这家公司职员),派出所回答是:其叔不愿也无义务回答。受害人向法院提出起诉,也被告知起诉书无法送达身份证上地址,受害人需找到此人现在住处,否则只能撤诉。派出所和法院都提出让受害人寻找被处罚人现住址,否则事情就无法结束,这给受害者精神上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与伤害。派出所是否有寻找逃逸被处罚人住处的义务吗?其叔叔是否有义务回答派出所提出的有关问题,法院是否可以发公告?受害人现在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郑云(安徽)
提问时间:2010-10-21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