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公司提供了些不真实的内容我该怎么办
就你的叙述来看,因做书写时间鉴定技术要求高、难度大,一般书写时间间隔在6个月以内的笔迹难以鉴定出书写时间先后。鉴定在本案中不具有实际意义,其操作成本巨大,鉴定费昂贵。
就现有的证据来看,经过分析找出对你有利的地方也是可能的。首先,试用期仍然属于合同的期限内,仍然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次,延长试用期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第21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从这一条看,办事处与你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是完全合法的,问题出在试用期的延长上。《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延长试用期为变更合同的行为,应受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约束。再次,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相应法定程序。否则,应给予补偿。
你可以要求鉴定,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
可以要求鉴定
可以要求鉴定
要求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