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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纠纷

房子的纠纷 十几年前,我们买了一处公公卖的房子,因为房子破旧,墙体几处裂痕,只能勉强住人,剩下的儿女都不愿意要这个破旧的房子也就签字按手押同意了。之后我把房子更名了。但是因为最近说我们这要动迁,其他人就不愿意了。经常来闹,因为老公是一个不善言谈的老实人,他们虽然来闹,我们也没说什么,可后来他们实在找不到借口,就说让我们照顾老人,要是不照顾就倒出一半的房子,照顾老人本来就是我们的责任,我已经照顾三年了,但是他们的说法和态度实在是我不能容忍的,我就没有同意。他们就让公公写下,公公的房子和我们现在住的房子的一半都归他们剩下子女平分。公公自己属上自己的姓名。然后他们用公公的退休金作为去养老院的生活费把公公送到养老院了。之前我照顾老人三年,他们一天不伺候,倒都成好人了,可以等着分财产就可以了。我想咨询下我们买的房子他们可以夺走吗?公公立的遗嘱生效吗?希望给我一些专业的意见。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angxi……(辽宁)
提问时间:2010-10-19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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