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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管理纠纷

商场管理纠纷 我在一家商场内租了一家门面店,当时因为靠近楼梯口,所以我跟他们要了这个楼梯口做仓库,后来在商场管理人员建议下把仓库隔出一半做店面,当时这个仓库是没有合同的,单灯我开业后商场却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像我收仓库的公摊费,物管费。费用与门面承担的是一样的,当我向他们提出电费公摊的合理性时,他们拒不提供供电局的正式发票,也绝不让我们这些商户参与电费核算,都是由他们书面通知我们费用多少,请问这种情况的话我们该怎么办?他们算不算违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是法盲??……(贵州)
提问时间:2014-03-2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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