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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恶意勒索

恶意勒索 因合同纠纷,甲方:齐河,乙方:聊城。乙方委托甲方做模具,但是甲方做完私自销售给列外一家,没有给乙方,乙方气不过,在临清市扣留甲方车辆,现在甲方在齐河上诉,临清市公安局扣留乙方于临清市看守所,罪名是恶意勒索。请问这是对的吗?现要乙方家属承认是恶意勒索,然后取保候审。请问怎样可以让乙方出来?这属于什么案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li……(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4-03-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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