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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

孩子抚养费 请问:“ 女方在95年与丈夫离婚 ,自己抚养孩子。 那时孩子两岁, 现由于女方身患心脏病已失去劳动能力五年了,没有能力负担孩子的各项费用, 她能否向她前夫所要孩子两岁后直至现在十七岁 这十五年的抚养费以及其他费用吗?孩子父亲也已另组家庭,并且也有一女”?请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gN7124(北京)
提问时间:2010-10-18 11:2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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