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孩子抚养费

孩子抚养费 我的朋友的女儿未婚先孕,没有登记,仓促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离婚,孩子判给女方,法院判决男方给女方孩子抚养费一次性两万四千元,可男方不执行,判决将近一年了,男方没有给女方一分钱抚养费。现在女方带着孩子一个人生活,生活十分困难,县法院也不执行强制执行,如果要求县法院强制执行,还表现送礼才行,可是现在女方没钱送礼,想请问老师,现在女方应该通过什么方法才能要回抚养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Nr1446(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0-10-17 17:1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