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我公司可主张哪些权利
请问我公司可主张哪些权利 被告于2008年3月1日与本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称协议),合作期限十年但至今尚未满一年,同时拒不履行合作义务,本公司多次敦促无效,造成违约事实并涉嫌恶意欺诈。被告于2008年末声称将于2009年初履行既定义务。但2009年2月3日被告单方面突然提出终止合作且拒绝依据协议给予补偿,涉嫌恶意欺诈,致使本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合作初期,公司以其个人名义购买中华牌轿车一辆并纳入公司资产(详见协议第八条第一款);
2009年2月18日,被告伙同另一人进入本公司欲拆卸本公司机器设备,在公司员工阻止下作罢;
2009年2月19日,被告带领数人闯入本公司强行拆搬本公司办公设备扰乱本公司正常营业并对本公司员工进行谩骂侮辱,同时对本公司员工郭先生进行诽谤诬陷声称郭先生偷窃被告汽车和欠被告人民币7万余元,和平桥派出所为此曾出警协调;
2009年2月20日上午,被告再次带领数人强行闯入本公司,强行切断本公司电源,阻止公司正常营业并不顾公司员工阻拦和和平桥派出所民警劝告强行抢走公司设备重要部件若干,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营业处于停产状态、损失巨大;
2009年2月20日下午,被告又一次带领二人强行闯入本公司,对公司员工、股东及部分员工进行威吓恐吓并拒绝归还所抢物品;
2009年2月21日下午,被告伙同一人至本公司合作伙伴****汽车公司散布谣言、诽谤诬陷本公司员工郭先生,称其偷窃被告汽车和欠被告人民币7万余元,对郭先生造成精神伤害并对其个人名誉及公司名誉造成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
2009年2月22日上午9点左右,被告伙同数人对公司所属中华牌轿车实施强行操纵,其时本公司员工郭先生先生正在车内,被告等人不顾郭先生警告,使用暴力将车内物品等悉数丢出车外并指使其中一人将物品带走至今未还(其中包含郭先生先生钱包一只,内含重要证件、银行卡及现金约3000余元),随 即其中一人强行发动汽车并经轻纺市场向濠北路方向行驶其余二人人身控制郭先生先生并阻止其下车,在车上并对郭先生先生进行恐吓及人身攻击,当车辆行驶至濠北路,车上二人动用武力将郭先生先生强行由车内拖拽出汽车,此过程引起群众围观,郭先生先生无奈中只能抓住被告并报警,被告见状指使另外二人驾车逃离现场。和平桥派出所民警抵达后即将被告与郭先生先生带至派出所询问,其间被告承认侵占本公司部分财产。公司在事发后多次敦促被告将车归还公司并建议妥善处理此事,但被告对此不屑一顾强行非法占有拒不归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00……(江苏)
提问时间:2009-02-24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