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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做了2年半、公司说为了减少开支、现在要加重我的工作量

我在单位做了2年半、公司说为了减少开支、现在要加重我的工作量 我在单位做了2年半、公司说为了减少开支、现在要加重我的工作量、两个人的事1个人做、我说这样做我不干了、担没有写辞职报告、单位领导说:补我1个月工资、当时我说可以的、后来我回家看了劳动法第4章第4十7条规定、可以补偿2个半月的工资、然后我去单位要?偿费、单位说是我自己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3-18 20: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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