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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帮帮我吗?

能帮帮我吗? 我儿在北京工作,去年在保定他女友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权名是女方的,首付是我儿付的,房贷是女方的一直都是女方还的,两人在同居期间购得房,房子交钥匙到收拾完后10天左右就分开了,一直到现在,在分开的8个月期间只见过2次面共4天,现在分手了,现在请问我们能申请要房产权吗?或者我们能分到房产权一半的升值部分吗?我们没有证据,只有往女方卡上打得钱数,但女方的卡自今还在我儿手里,我们又托人把卡上的明细打印出来,这能说明这是我们拿钱买房的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Co4788(北京)
提问时间:2010-10-17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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