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问题
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问题 律师朋友您好:
我父母出现了一个这样的难题。1982年,在祖母强行给我父母买了儿子,那时候我已经3周岁,母亲不同意收养,但见孩子可怜还是留下来了。当时没有收养协议和公证,直接上了我家的户口。
祖母跟我母亲关系不和,经常挑拨养子和我父母的关系,这些年一直不省心。这个孩子好逸恶劳,还曾嫖妓被抓,但父母一直怕邻里笑话不好将事情搞僵。
现在父母已为养子娶妻生子,孩子有7个月了,养子和其妻儿跟我父母住在一起(农村四合院房,北方5间,我父母住2间)。儿媳好吃懒做,吃喝全要父母伺候,父母年事已高,想分开各自过-分家,儿媳出口大骂还对我母亲动手,砸烂父母给他们的碗盆和家里中厅的镜子,收拾东西回娘家去,临走将中厅的门锁上。声称我父母将其娶回家,这房子就是他们的。
父母实在不能跟他们共同生活下去,伤透了心,决定将养子一家赶出家门。
我想问的是:
1、1982形成的这种事实收养,现他已成年能自立,是否有必要再行公证解除收养关系?
2、对于这种情况,父母是否可以要求养子返还抚养和教育费用?他们结婚的聘礼是父母给的,他们结婚的家具也就是用父母的钱买的,他们是否有权要求家具留下?
3、如果他们拒不出门,是否可以有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非常感谢浏览和出主意的各位朋友!
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ianxi……(北京)
提问时间:2009-02-23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