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公共汽车内因司机急刹车至骨折
公共汽车内因司机急刹车至骨折 我于2010年6月16日坐公交车去上班的路上,因司机急刹车致使我摔倒在地,右脚骨折,在家休息了四个月,公交公司负全责,他们说他们也是走公交公司上的保险,全都是保险公司赔偿,与他们没有什么关系,要求我们出示误工证明,护理证明才给予赔偿,我可以出示误工证明,但是护理证明是该由我们出示吗?我觉得他们属于推卸责任,一直强调保险公司,却推掉自己司机的责任,再加问一句,上班前一小时在去上班的路上,算工伤吗,我们单位属于合资企业?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解答!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astwa……(北京-怀柔区)
提问时间:2010-10-16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