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被辞退公司说成矿工,不支付补偿金
被辞退公司说成矿工,不支付补偿金 2010.7与公司法人意见不合,口头被解雇,后要求本人交接,但一直未找交接人。2010.8本人问什么时候交接,公司法人称找交接人要一定时间,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本人要求给出交接时间,双方又产生矛盾,公司法人又口头要求本人立即离开,在离开时,要求交接给在职人员,后又多次延长交接时间,2010.9完成交接对方不在交接单上签字,亦不出具解雇书,要求本人立即搬出职工宿舍并不得在公司逗留。本人离开公司后到劳动局仲裁,其却出具矿工,开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hh9660(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10-15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