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公正吗?
这样公正吗? 春运期间,我们在火车站出站口与客运员发生了纠纷。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出站在检票前和客运员说不要撕我们的票,她同意了。但是她接过来后就把票撕了。因此我们之间出现了拉扯,后来她摔到。去医院检查为轻微脑振荡。事情是在铁路派出所处理的,处理的结果是让我们承担全责。说我们是扰乱社会治安,罚款500并赔偿对方全额医药费。(对方还提出精神损失费方面的要求。)请问这样公正吗?这个问题现在还没解决,请律师看到后,及时给予指点。
事情发生后,站长解释说,这是铁路部门的规定。请问铁路部门的规定属于法律范畴吗?旅客必须要遵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lrh(广东)
提问时间:2014-03-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