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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无故造成人身伤害该怎么办?

被人无故造成人身伤害该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今年2月10日晚被人无故殴打,伤于眼部,肇事者在殴打之后开车逃跑,当晚已报案并提供给警方肇事者逃跑车牌号,但至今警方未抓获到肇事者,警方给我的回复是肇事者当天是租赁车主的车,车主将车放在租赁公司的,警方已查到那个时间段租车人的身份信息和家庭住址,我私人查到肇事者当天在欢乐迪KTV的包房号和当天肇事者进出KTV的摄像录像,可以大致看清面部,现在案件处于闲置状态,警方告知已网上追逃嫌疑人,但未对嫌疑人进行进一步调查,我现已在医院住院10余天,医生告知眼部伤情严重,视网膜出血,晶体脱落移位,眼睛前房积血,眼压低,眼底病情严重,眼眶和鼻骨骨折等,需要到北京等大医院做进一步治疗,我想咨询下我这样的情况做为受害者我该怎么办?警方的调查是否需要根据我的伤情做出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区分处理?事发至今已一个月,今天被警方带到有关部门做伤情鉴定,被告知需要受伤后90天才可以,而且他那还不一定可以鉴定!眼部的伤情鉴定需要受伤后90天才能鉴定吗?警方的有关部门的法医还有级别区吗?感谢您能耐心看完我的咨询,期待律师宝贵的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抹黯然(重庆)
提问时间:2014-03-13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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