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益性岗位到期,怀孕期间跟哺乳期的人员能被解除合同么?
公益性岗位到期,怀孕期间跟哺乳期的人员能被解除合同么? 我是报考公益性岗位考试签的合同是两年,合同到今年2月28号到期,2月28号前我咨询单位单位让找签合同的地方,签合同的地方让我找就业促进办,就业促进办让我等消息。一直到3月7号周五打电话都是让等消息,说领导研究着,有消息给我们通知。到3月11号打电话问就业促进办他又成了不归他们管,让找签合同的地方跟用人单位。我说他们现在单位、签合同的地方、就业促进办三方踢皮球他还不乐意,说他解释不了那么多,让我问签合同的地方他们给解释。我又打电话问签合同的地方他们说一个文件专门管理我们这种公益性岗位的,文件上说合同到期前生了孩子的续签合同一直到宝宝一周岁,怀孕的这种不管,按解除合同。我问哪个哪个文件他说 鲁人社发〔2013〕23号文件 ,说让我自己网上查查看看,可我没查这个文件里头没有合同到期前生了的续签到宝宝一周岁怀孕的不管这个内容。我找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说我是合同到期不是辞退。像我这种情况我还能找哪个部门?公益性岗位不受劳动法保护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和蔼就合(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4-03-13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