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关于打架的问题

关于打架的问题 你好,我是新华电厂渔场副厂长,在8月中旬左右我在管理钓鱼人员的时候和钓鱼的人发生争执,当时在做笔录的时候没有提到动手打他其实当时也就是撕把一下,当时已经都说拉倒了,可事后他们报警了,报警以后我们都去做了笔录,但当时我们没有人动手打他,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属于治安事件还是刑事案件?我们电厂的意见是宁可拘留也不给他们钱,他们就是想厄钱,当时没有处理,过了快两个月了才开始处理,又要拘留什么的,我听说他们又不知道在哪找个证人,我现在就是想问问他们到底有没有权利拘留我?凭什么拘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匡义(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0-10-15 09: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